5297com新浦京京|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公司新闻
北京垃圾分类将这样分类
新闻已阅读 1768次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1.厨余垃圾: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2.可回收物: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的生活垃圾。



Copyright © 2010 - 2025 esdhm.net. All Rights Reserved. Web designed byouteweb.com
5297com新浦京京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142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2939号

Baidu
sogou